北京:已行政拘留英駐港總領事館職員(圖)

發表:2019-08-21 16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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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西九龍站
香港西九龍站(圖片來源:s22tse/Wikipedia/CC BY)

【看中國2019年8月21日訊】(看中國記者鍾琺綜合報導)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一名工作人員鄭文傑8日從深圳進入中國大陸之後失聯。此前聲稱不了解有關鄭文傑的情況,今日北京當局在例行新聞記者會上證實,已經行政拘留了鄭文傑,但沒有說明案情。

8月21日,中共外交部舉行例行新聞媒體記者會,面對有關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的問題,發言人耿爽稱,因違反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規,深圳警方行政拘留鄭文傑15天。但並沒有給予詳細案情說明,僅回應道:「建議向有關部門詢問」。

8月20日,英國外交與國協事務部(FCO)發言人對鄭文傑失聯發表聲明稱,英國政府嚴正關注鄭文傑失聯,為他的家人提供協助,也向香港政府和廣東省尋求詳細訊息。

對於英國外交與國協事務部的聲明,耿爽聲稱,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是香港公民,不是英國公民,不屬於外交問題,這是中國內部事務。

綜合港台媒體報導,從台灣大學政治系畢業後,現年28歲的鄭文傑現定居香港,並在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(Scottish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)任職。他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,具有領事代表權,但不能在英國工作或生活。中共政府不承認英國政府給予香港居民這種身份。

8月8日中午12時,鄭文傑從深圳進入大陸境內,參加當天的商務會議,並計劃當天返回香港。在8日晚間回程途中失聯。鄭文傑家人通過臉書發文稱,他們完全不了解鄭文傑被抓原因及人在何處。

至今,鄭文傑已經失聯14天。根據大陸治安管理處理法規定,作為處罰之一的行政拘留,是由縣級以上公安局長簽字批准,不需要經過法院審訊。一般是用來應對嚴重違反治安管理,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,拘留期限一般為10天,最高期限為15日。儘管如此,但此條例也規定:大陸公安「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,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」。根據鄭文傑家人的反饋,深圳及廣東省公安部門並沒有遵守這一規定,也沒有回應鄭文傑家屬的要求。

《紐約時報》曾對大陸司法機關執法方面發文評論稱,中國大陸警察和司法機關通常都是祕密運作。

英國BBC新聞報導稱,8月8日,鄭文傑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失聯,雖然車站在香港境內,但也是大陸實施「一地兩檢」的地方。因此,深圳邊防與廣州鐵路公安人員可以派駐高鐵站。

自從香港「反送中」運動爆發之後,很多旅客反映深圳與香港邊防人員在密集檢查通關的行李,甚至要求查看手機,檢查是否存有香港「反送中」運動相關的信息內容。

来源:看中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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