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秘密拘捕”将成法例条款,网民愤慨(组图)

作者:杨天姿 发表:2012-03-11 1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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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表示反对,但我没有选票,而“代表”我的人在睡觉。

【看中国记者杨天姿综合报导】据知名IT经理人,搜狗市场总监王冠雄在其新浪微博实名注册的名为“互联网信徒王冠雄”3月11日发帖说:请大家玩闹之余关注此事:人大正在审议的<刑法修正案>,要害在73条。一旦通过,意味着司法机器将可以以"反恐、维稳"之名拘捕公民6个月,并且是非常规地点。我表示反对,但我没有选票,而"代表"我的人在睡觉。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,它就是为你而鸣。微聚人的力量,附议请转发。因为转发就是态度!

此帖发出,网友纷纷转发以表达对73条的抵制,据王冠雄自己在微博透露:“2个多小时转发破一万,可见民意汹汹。当局果真毫无压力?”

很多名人都转发了此微博, 比如洪晃,何兵,薛蛮子,笑蜀等等。也有很多网民发表了对此的看法。

@杨海鹏在上海:没有救了。危害国家安全。秘密拘捕。是警察还是绑匪,你无法清楚。身边常备氰化钾。碰到,就吞服,好在让亲眷知道你怎么死的。别像储安平,到现在生不见人,死不见尸。五十年了。

@何兵:还是主动把位子让吴法天,不然人家用这法条制你。

@Sky白小天: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,它就是为你而鸣。

@天不留我留:反对73条。如果它被那些无良代表通过了,我一定会加入那些激烈反对、抗议这条恶法的草民队伍。

@笑蜀:那是否可以说,第73条一旦放行,则以后凡有亲友失踪,皆可先假定为国家责任,找国家要人?

@吴伟的早餐铺子:预言:一旦《刑法修正案》第73条获得通过,可以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实施不通知家属的人间蒸发,中国将进入文革+麦卡锡+东厂时代,届时,中国正式进入小说≪1984≫描述的独裁恐怖中。

@泰祺刘庆梅: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很多,常见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罪,还有泄露或刺探国家机密罪。你上访可能失踪;你写举报信可能失踪;你得罪了权贵可能失踪;你 写文章可能失踪;你微博转帖可能失踪;你走错门可能失踪,因为你的行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,已被秘密拘捕,而根据法律你的家人不会接到通知。

在文章发表期间,记者发现此帖在短短6个小时内就被转了将近4万次,但就在这时遭到删帖。

但据刘晓原和陈光武律师在其微博中也强烈反对“秘密拘捕”条款 。陈光武律师发表了博文 《强烈呼吁、坚决抵制刑事诉讼法“秘密拘捕”条款-刘晓原等》, 认为刑诉法修订最大的败笔是增加了秘密拘捕条款。

而名为“我是刘君鞅”在其微博讽刺道:有一天下班没回家,失踪了。没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知道你在哪里,毫无线索。报警仅被礼节性登记。直到有天突然警察给你家人送来一包骨灰,说你因"危害国家安全"被拘捕,期间突发心源性疾病死亡,天热不便保留尸体,政府就给烧了。这不是童话,这就是刑诉法修正案。

 

据悉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》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表决通过,这意味着草案已经基本定稿,将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。

 

(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)

来源:看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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